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芜湖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J202402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5-31 11:45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办复类别:B类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强化江堤防护林体系 完善岸线生态屏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以增绿增质增效为主攻方向,根据《安徽省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重点,实施乡村绿化工程,在青安江沿线,根据南陵县实际,按照以森林和湿地为主体,景观效果最好、防护效能最佳、森林质量最高、生态功能最强的最美岸线总要求,宜湿则湿、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力求可操作、重实效建设林带,达到绿化美化效果,全面提高林业的

体水平,开展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巩固提升工作,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实施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完成沿线生态廊道绿化25公里,折合面积1000亩。

委员建议1.持续推进建新绿补贴政策,实现全流域防护林建设

答复如下:根据省、市林长制考核和国土绿化奖补政策,大力支持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开展森林质量提升示范片建设、支持开展森林城市、森林村庄建设。对人工造林按照600/亩(四旁植树造林按照50/亩折算)标准补助。支持封山育林工程。凡列入省级以上封山育林任务计划,并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验收合格的,县财政统筹安排一次性补助每亩100元。开展森林质量提升。列入省级森林抚育任务计划、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并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验收合格的,县财政统筹安排每亩补助60元(其中省级森林抚育示范片每亩补助100元);列入退化林修复任务计划,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验收合格的,每亩补助100元。

委员建议2.加快推进杨改杉林分改造,打造芜湖杉树之城

答复如下:科学规范指导南陵县国土绿化建设,南陵县绿化委员会印发《南陵县绿化项目建设指导意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倡导使用适应于本地的优良乡土树种,并将池杉、栾树、无患子等列入道路绿化正面清单中,将杨树、黑松、马尾松等不适于当地气候土壤条件的树种列入负面清单中,大力推进杨改杉林分改造,鼓励发展林农、林药复合经营,全面提升我县绿化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

委员建议3.退出长江及支流岸线农业和非必要建设用地,严格执行长江岸线生态管控。

答复如下:南陵县涉及长江岸线支流有漳河、青弋江、青安江,县河长制办公室持续强化河道管理,压实河长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镇村组级网络化管理,坚持零容忍遏增量。每月开展2次全面河道巡查,比对分析遥感影像数据,强化人防+技防,实现巡查全覆盖、无禁区,及时将违法违章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水域岸线分区,根据《芜湖市河道管理条例》、《青弋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漳河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等相关文件规定做到严管严控。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涉河项目竣工验收、后期运行等事后管理同事前、事中管理并重,确保涉河项目既能建得好,也能管得住,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打造美丽岸线

委员建议4.强化江堤范围内企业码头扬尘管理措施,规范企业合法运营。

答复如下:南陵县境内流域河流有漳河、青弋江等河流,无临江范围。

针对县域内水环境治理工作,围绕漳河水质稳步达标、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漳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聚力打好黑臭水体歼灭战、断面达标攻坚战、水质提升持久战,持续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

委员建议5.全面筛查长江及支流岸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做到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

答复如下:为切实做好我县范围内长江支流岸线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道路沿线、公共区域、河沟渠塘、庄前屋后、镇建成区等进行全覆盖清理。推进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指导全县规模养殖场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为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弋江镇水环境治理项目,三里镇、许镇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许镇镇马仁、黄墓街道生活污水提升项目,大力提升镇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有效解决清水进、清水出问题,2023年列入年度计划的2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8个行政村环境整治、2个镇政府驻地污水提质增效、4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部按期完成。2024年下发任务数量16个行政村完成农村污水治理、7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目前年度任务正在推进中。

委员建议6.积极推进长江全流域岸线防护林纳入公益林保护和湿地公园建设。

答复如下:根据《芜湖市市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试行)》要求,2020年度我县组织划定青安江分洪道南陵段市级公益林1000亩,20201231日,获市政府批复,同意划定市级公益林1000亩。划定以来我县严格执行《芜湖市市级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辖区内市级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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