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004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理类别:A类
梁翠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长乐村扬子鳄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徽扬子鳄自然保护区于1982年建立,1986年晋升为国家级。片区总面积3170公顷,其中核心区490.5公顷、缓冲区1489公顷、实验区1190.5公顷。
2019年依据安徽省林业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皖办发〔2019〕3号)要求,将原核心区和缓冲区合并调整为核心保护区合计1679.99公顷,原实验区调整为一般控制区1568.99公顷,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为3248.98公顷。
2023年8月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将保护区内基本农田调出保护区范围,我县长乐片区一般控制区内 930.00 公顷基本农田调出,调整后的长乐片区总面积 2317.45 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1679.20 公顷,一般控制区 638.25 公顷。根据数据校对,我县补划了一般控制区851公顷。
二、关于开发以扬子鳄为中心的旅游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编制方案,方案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目标。目前《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正在重新修编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联合有关部门谋划制定南陵长乐片区发展规划,对接建议扬子鳄管理局将生态旅游业发展纳入保护区总体规划,后续配合扬子鳄管理局落实规划项目。同时将联系乡镇鼓励青壮年回乡参与乡村建设,结合南陵县全力推进实施的紫云英人才计划,引导鼓励在外乡贤向乡村流动,吸引本籍和外来人才回村参与家乡建设。
三、关于生态教育基地建设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致力于生态保护理念的普及和传播,积极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扬子鳄保护站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依托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日,开展了多次“进社区,进学校”等主题宣传教育以及科普研学活动,创新宣传形式,扩展宣传内容,强化群众保护扬子鳄意识,营造爱鳄、护鳄的良好氛围,更好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四、关于政策助力经济发展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强化与扬子鳄管理局的沟通配合和统筹协调,汇总梳理保护区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回应解决村集体和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意见。同时积极争取生态补偿政策落实落地,确保保护区内扬子鳄保护有效、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序、村民生产生活安稳,真正实现“人鳄和谐共生”。
非常感谢梁翠玲委员对我县安徽扬子鳄国家级保护区长乐片区工作的关心和建议!
2024年5月23日
联 系 人:王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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