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24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024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视察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徽省林长制工作导则(试行)》,持续推进“五绿”,高质量开展“五大森林”行动,巩固林长制改革成果。现将上半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深化林长制改革。根据《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提升林长履职效能的若干举措》要求,加强林长履职尽责,县林长办发布林长工作提示单6次,推动林业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及时更新林长制“五个一”信息,全县共设立县、镇、村三级林长358名,其中县级林长12名,镇级林长50名,村级林长296名,全县各级林长上半年共开展巡林8188次,巡林任务完成率100%,通过“共享课堂”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的法律法规专题业务培训。
(二)全面实施“平安森林”行动。扎实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完成蓄水桶建设20个,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18公里,已全面开工。推进全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县建设工作,初步完成网格区划、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落地上图。科学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和除治工作,出台《南陵县加快推进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实施方案》,开展松材线虫病治理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已经疫木除治(集中除治)清理25118株,其中何湾镇清理15657株、工山镇清理7524株、三里镇清理1937株;疫木皆伐清理824.3亩;健康松树打孔注药7万株,完成了年度防治任务。开展全县范围内涉木经营加工企业排查42厂次,未发现有盗伐或偷伐松木的情况。
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完成了《安徽南陵奎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启动了《南陵县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对照省环保督察报告,完成了安徽南陵奎湖省级湿地公园问题的整改方案,对卫片和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相关单位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加快整改、销号。完成扬子鳄野外放归26条,加大我县扬子鳄野外种群恢复基数。
强化森林资源管护。2023年度森林督查发现南陵县问题图斑42个,已完成查处整改图斑37个。完成2024年森林督查第一期140个图斑,第二期19个图斑县级核查工作,查处森林督查违法图斑6个。印发《南陵县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切实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重点打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巩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成果。2024年1-5月,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341次,出动执法3610人次,巡护自然保护地2397人次,巡护野生动物栖息地4908人次,市场检查1533人次,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检查104人次,清除隐患292处(其中清除网具259张、套夹31个、其它2个),查处涉野生动物案件1起,处理1人,收缴非法猎具8个,无害化处理非国家重点保护鸟尸体13只。开展“清风行动2024”,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等局联合印发《南陵县关于开展“清风行动2024”的通知》,累计巡护出动执法1231车次,执法人员3417人次,检查市场和商户112余次,对我县16个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检查104次,立案查处涉野生动物案件12起,其中刑事案件2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2人。收缴野生动物14(只、头、尾)、野生动物制品10.38公斤、非法猎具渔具38(个、张、台)、罚款0.2万元。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2024年4-5月野外放归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等野生动物5起。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目前已经批准林木采伐275宗,采伐立木蓄积13728立方米,占采伐限额的22.5%。
(三)全面实施“健康森林”行动。组织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行动,年度新造林5320亩基本完成,已落实封山育林7000亩、退化林修复7500亩、森林抚育30000亩建设地块。组织创建省级森林村庄6个,开展县级义务植树活动,建设省级森林质量提升建设项目3个,总面积1800亩。开展全县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和古树名木“一树一策”编制,完成种子苗木抽查工作。
(四)全面实施“碳汇森林”行动。积极推动林业碳汇项目,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和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提升森林固碳能力,2024年度戴公山林场、丫山林场实施新造林、森林经营共计8200亩。开展森林碳汇监测项目,争取市级林业碳汇监测项目落地我县国有林场。
(五)全面实施“金银森林”行动。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产业等新业态,上半年林业产值15.2亿元,建设省级林下经济试点示范项目1个,市级林下经济发展试点示范2处,建设面积700亩,开展林业“双招双引”,入省库项目4个。编制《南陵县林业高质量发展木本油料(油茶)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落实油茶高质量产业示范园用地4000亩,截止目前已完成油茶新造林1000余亩。
(六)全面实施“活力森林”行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林权不动产登记,规范林地流转,保障林地交易健康发展,2024年截止目前办理林权不动产登记31宗。在何湾镇呈祥村、烟墩镇万兴村开展林权补充地籍调查试点,解决林权“权属不明、四至不清、面积不准”问题,已完成初步调查工作。持续开展森林保险、野生动物肇事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和古树名木施救费用保险,加大保险宣传力度,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野生动物肇事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理赔13起,赔付金额38200元,森林保险理赔1起,理赔金额3798.36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林长办督促协调机制不健全。对发现问题未及时做到清单式、闭环式管理,指导问题整改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够细化。在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统筹开展宣传工作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二)各部门联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责任单位对林长制的责任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部门协同推进和齐抓共管不到位,仍有违法占用林地开展建设工程、毁坏森林资源现象,自然保护地管理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度缓慢。
(三)基层林长履职需进一步加强。存在部分基层林长不重视林长制工作,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推动林业工作落实,解决具体问题上有待提高,基层林长巡林巡护发现问题上报不及时,保护森林资源宣传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林长制改革工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林长办综合协调功能,及时会商调度,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按时间节点完成森林督促案件查处、自然保护地整改和环保督察案件销号。
(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营造林秋季验收,保质保量完成国土绿化年度建设任务,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开展安徽南陵奎湖省级湿地公园的绿化提升。完成2024年森林督查图斑现场核实,开展林草湿监测和南陵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持续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加强疫木检疫执法,巩固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成果。
(三)加强系统宣传,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各级林长特别是基层林长组织林业资源保护、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全面依法治林的能力。提高林长工作主动性,维护林业资源安全,筑牢生态屏障。
(四)推进林长制改革创新点建设。组织召开县级总林长会议,及时更新省林长管理综合平台信息,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林长制改革创新点建设任务,组织完成省、市林长制年度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