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洪军、洪飞)

发布时间:2024-08-06 16:30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编号:  2024-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553-682207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洪军、洪飞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南陵县何湾镇团结村农二组

340223104218JC03002F99990001

377.46㎡

住宅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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