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登明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1-15 09:35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杨登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县籍山镇江南国际综合市场D10幢123室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证号:房地权证南陵县字第20143552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杨登明

202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