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成陆、戴小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碧桂园7幢2单元1101室的不动产权证(登记证号:皖(2018)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5202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钱成陆、戴小娟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