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和顺阳光城市78幢2单元104室的他项权证(登记证号:房地产他证南陵县字第20144117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他项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