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县籍山镇五连村大巷组的不动产权证(登记证号:皖(2023)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8845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大勇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