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林军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5-21 15:17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杨林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县籍山镇阳光商业广场2幢302室的不动产权证(登记证号:(2018)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7698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林军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