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林宗武,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南陵县北街环城北路北(粮油公司宿舍)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证号:南国土资国用(1997)第7633号、城私字第3761号)不慎遗失,该房产已拆迁,现到我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向社会公告,作废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特此公告。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