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县家发乡麻桥街道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登记证号:南乡字第0014号 、06092104857)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倪华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