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
二、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森源林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滁州市南谯区珠龙镇盈福路15号原清流社区办公用房201室;
中标金额:项目总价2798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 服务范围:开展我县“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编制范围是凡在林地上采伐胸径5厘米以上的林木,必须编制采伐限额。“十五五”限额按森林类别、采伐类型和起源进行分项编制和管理。遵循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森林资源增长目标、森林可持续经营等需要,按照年采伐限额占森林蓄积年净生长量比例与历年相对平稳的要求,测算提出县“十五五”年采伐限额需求; 服务要求:所有工作均需要在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并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成果须符合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包括各项数据调查表、汇总表及采伐限额报告撰写等。成果需通过审核或审查; 服务时间:1年,中标单位须于2025年6月14日前上交成果(具体以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要求;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业绩:
丹徒区“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方案项目;
滁州市大柳种羊场森林经营方案和“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项目;
芜湖市镜湖区“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项目;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我局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0553-6515002。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及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53-681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