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 15:54信息来源: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编辑:徐航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2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推进部门联合监管,现结合市局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局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监管方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逐步实现本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

1.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执法检查单位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版)及《2019年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抽查工作计划》(建稽函【2019】953号)文件精神为依据,统筹制定随机抽査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汇总形成统一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一般检查事项”针对普通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5%;“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监管领域,“重点检查事项”数量上严格控制,抽查比例不设上限。

2.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各执法检查单位通过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主要包含企业等市场主体,根据需要也可以包含产品、项目、行为等客体。

检查对象名录库的市场主体信息,应当包括市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工程项目信息应包括项目名称、所在地、相关行政许可取得情况、项目负责人、基本建设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

检查对象名录库应当与抽查事项相对应,涵盖本部门全部监管对象,并定期维护更新。

3.动态建立检査人员名录库

检査人员名录库应包含执法检查人员的执法证号、基本情况及业务专长等信息。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与抽查事项相对应,涵盖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所有人员,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更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二)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流程

1.编制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各执法检查单位要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具体实施本年度、本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层级上报原则,局属各部门的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应于8月中旬前报我局机关。

2.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各级执法检查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全程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上进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针对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以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积和监管效果。

3.科学确定抽查检查方式。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当采取集中抽查方式,避免多头重复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可以从本局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也可以从区级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检查事项,可以根据工作实际,从名录库中抽取有关专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执法检查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应当制作现场检查记录(笔录)。现场检查记录(笔录)应当全面、客观、完整地反映检查工作情况。有条件的可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检查全过程音像记录。执法检查人员还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并注明证据来源。

4.强化抽查结果的公示

各执法检查单位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公示系统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并及时查看上传结果。

5.违法行为处理。

执法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职权范围内且可以依法当场处理的,应当现场及时处理;属于部门职权范围的,及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进行处理并报局机关备案。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上报抽查工作计划开展情况。各执法检查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性,要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确保抽查工作不走过场,学习贯彻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和相关规定,确保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因市住建局和县政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并进行考评,请局属各部门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有关此项工作的文件政策、工作布置和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平台的操作视频均在市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群(QQ群:312167986)中有共享。

2.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并按抽查计划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3.各单位要将平时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资料注意保存,按照市局要求应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年度抽查计划并汇总工作总结至市局。

附件: 1.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版)附件1.docx

2. 2019年度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抽查工作计划汇总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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