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南陵县粮食局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县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拟定了《南陵县粮食局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