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成效情况

发布时间:2020-04-01 16:26信息来源: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编辑:徐航 字体:【  

1、受疫情影响未开展施工

2、疫情防控:

① 分批次组织各地施工人员返场,分别入住指定酒店进行14天隔离观察,分别对个人进行疫情防控措施交底。

② 隔离期间早中晚定时测量人员体温并做好量测记录,隔离期满方可复工,进入施工区生活区均需进行体温测量。

③ 对施工区、生活区安排人员早晚进行全面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