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成效情况

发布时间:2020-03-02 16:25信息来源: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编辑:徐航 字体:【  

受疫情影响未开展施工

1、受疫情影响未开展施工

2、疫情防控:

① 分批次组织各地施工人员返场,分别入住指定酒店进行14天隔离观察,隔离期间早中晚定时测量人员体温。分别对个人进行疫情防控措施交底。

② 隔离期满方可复工,进入施工区生活区均需进行体温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