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处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2024-04-11 15:15信息来源: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编辑:徐航 字体:【  
机构职能
(一)受土地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承担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补偿政策,起草全县房屋征收补偿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拟定征收年度计划和房屋征收具体补偿安置方案; (三)具体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报批及公告工作,负责办理国有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四)协助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报批和依法征收工作; (五)负责安置房源统一管理工作; (六)负责征收工作流程监管,拟定征收工作考核方案,并负责全县土地房屋征收年度考核工作; (七)负责征收政策解释、征收协议备案、征收补偿经费审核工作; (八)负责对房屋征收评估、测绘、劳务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和房屋征收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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