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处职能配置
机构职能
(一)受土地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承担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补偿政策,起草全县房屋征收补偿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拟定征收年度计划和房屋征收具体补偿安置方案;
(三)具体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报批及公告工作,负责办理国有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四)协助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报批和依法征收工作;
(五)负责安置房源统一管理工作;
(六)负责征收工作流程监管,拟定征收工作考核方案,并负责全县土地房屋征收年度考核工作;
(七)负责征收政策解释、征收协议备案、征收补偿经费审核工作;
(八)负责对房屋征收评估、测绘、劳务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和房屋征收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
0553-6913121
负责人
无
办公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籍山镇东路和学士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金茂首玺小区18#一层东边
办公时间
8:00-12:00-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