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解读《南陵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7 11:27信息来源: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编辑:徐航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良性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2021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芜市建〔202133号)等文件要求,即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和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强化对物业管理工作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结合我县物业管理实际,出台《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政办秘〔202153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颁布文件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立即行动,紧密组织起草工作经多轮征集各部门意见,并综合考虑我县实际,2021年9月13日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台本《通知》

三、主要内容

分考核范围、考核实施、考核措施、资金保障四个部分。

(一)考核范围

明确考核区域和对象,即在南陵县城规划区内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不含安置小区),依法在我县进行工商登记(备案)承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且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村)

(二)考核实施

1. 组织实施。成立县物业管理考核工作小组,县、镇共同参与考核,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具体考核工作。考核评分人员由业委会、社区(村)、镇物管办人员组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处)参与指导、配合。 

2. 考核方式。实行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汇总并进行考核与通报,将排定名次情况在县政府网站等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同时报县文明办备案。

3.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文明城市测评居民小区标准、人员配备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秩序管理及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台账书面材料等落实情况。

4. 考核分值及计算。分值 100 分,以住宅小区为考核单元,采取考核评分和文明创建曝光、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违规经营倒扣分制相结合的方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处)、属地镇政府物管办(社区、村、业委会由物管办组织)考核分值占 50%,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考核占 50%

(三)考核措施。

采取设立物业企业季度考核奖、物业服务企业“星级库”、社区(村)物业管理评比的方式,对考核结果前列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实行“一票否决”制,因物业服务企业不尽责,在省、市、县级文明创建中造成严重影响或出现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小区,或连续 2 个季度考核达不到 70 分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黑名单”;强化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将考核情况及“一票否决”纳入当年度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抓手。

(四)资金保障。

设立县物业管理评估考核专项经费,保障资金的稳定性。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考核,经费在专项预算中列支。考核结果经县物业管理考核工作小组汇总初审并报县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县住建局将资金据实拨付发放。

四、附则

本办法自202211日施行,试行期一年,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处)负责解释。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南陵县房地产管理处

解读人:秦小宝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6822311

电子邮箱:10901468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