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记录

发布时间:2022-07-04 08:49信息来源: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编辑:徐航 字体:【  

记录              单位:南陵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记录人:王敏、章莹     记录日期:2022年7月4日

企业名称

(责任主体)

不良行为事实

公开期限

信息来源

备注

浙江祥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祥生金麟府55#楼架空层南侧悬挑梁二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按照技术核定单及规范施工。施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022年7月4日

2023年7月3日

群众举报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祥生金麟府55#楼架空层南侧悬挑梁二次施工,施工单位未按照技术核定单及规范进行施工,监理单位未制止未报告。监理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2022年7月4日

2023年7月3日

群众举报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安徽总队

经查,祥生金麟府55#楼的沉降观测单位出具的《祥生金麟府55#-60#楼沉降观测报告》,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204号公告废止的《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不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要求。沉降观测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2022年7月4日

2023年7月3日

群众举报

 

1、记录及公开依据:《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9〕89号);

2、信息来源注明不良行为信息产生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日常检查、群众举报、书面或网上投诉等(有法律文书的注明文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