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关于“农民拆迁安置房等相关保障性住房政策”的问题回复
“严德文”网友:
您好!您留言咨询的关于“南陵县城是否有购买经济适用房、农民拆迁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目前暂无针对购买县城经济适用房或农民拆迁安置房等的相关政策。
根据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实施“筑梦春谷”人才发展计划的意见(试行)》(南发[2021]24)文件精神,2021年7月30日(含7月30日)后,对我县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并在我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大专毕业及以上各层次人才,可享受最低5万元的购房补贴;另根据该文件“春风再度行动”的相关规定,2021年7月29日(含7月29日)前,已在我县经济开发区(含弋江、许镇工业集中区)工业企业和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1年以上存量人才,于2022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县城规划区内购买首套自住房的,最高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此项购房补贴的实施细则近期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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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单位: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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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