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惠才安居工程。对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在我县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人才给予购房补贴问题

发布时间:2023-03-14 08:26信息来源: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编辑:徐航 字体:【  

问:芜湖市南陵县“惠才安居工程。对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在我县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人才给予购房补贴”中提到的补贴是在购房之前申请,还是在购房之后?申请需要准备那些资料?

      答:根据《南陵县“筑梦春谷”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建联字〔2022〕13号)文件规定:

    一、南陵县“筑梦春谷”人才购房补贴需在我县县域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之后申请,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的网上购房合同须经网上备案,购房时间以首次网上签订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二手房须登记发证,购房时间以登记。

二、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填具的《审批表》(原件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及户口簿。

(3)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承诺书(原件,以购房时  点为准并在申请时当场签名)。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再  婚的提供离婚证、结婚证;离异未婚的提供离婚证、单身承 诺书;未婚的提供单身承诺书。离婚证、民事调解书和法院判决离婚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4)新建商品住房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期房可只提供预售发票);二手房提供不动产权证及完税证明。

(5)县委人才办发放的“人才证书”或人才认定相关证明。

(6)南陵县“筑梦春谷”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原件,以受理时点为准并在申请时当场签名)

上述提供的材料未注明原件的,均需提供复印件,受理人在受理时应查验原件后在所收复印件上确认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审批表及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s://www.nlx.gov.cn/openness/public/6605201/362133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