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整
根据《关于调整组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南编办〔2022〕45号)文件精神,人民防空有关职责划转至县发改委,根据《关于排水管理职责调整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南编办〔2023〕21号)文件精神,城区排水相关职责整合至县住建局,现就县住建局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整通知如下:
取消“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等权力事项8项,增加“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等权力事项4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