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南陵县住建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重点工作
(一)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1. 全力推进人民城市建设。2023年,贯彻落实县委“1861”战略,牵头组织实施品质家园筑造行动计划,推动58条工作举措有序落实。初步确定县级人民城市建设项目77个,总投资87.1亿元,其中续建项目35个,投资27.9亿元,新开项目26个,投资27.1亿元,储备项目16个,投资32.1亿元,各级项目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籍山大道已完成海绵化改造,惠民路、春谷路杆线下地工作实施完毕。谋划南陵县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进展显著,申报专项债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共涉及改造老旧小区17个。积极开展我县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动智慧停车中标单位与芜湖鸠兹能源公司共同建设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建设,2023年计划完成230个充电桩的建设任务。
2. 巩固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一是目前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水环境部分已完成交工验收,于2022年10月由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进入运维,对河道进行日常管护,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维持水生态平衡。二是整合城区排水职责,印发《南陵县“十四五”城区水环境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城区水环境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县委编办于5月15日正式发文成立排水管理处及海绵城市建设中心,目前正在进行组建工作,预计7月上旬正式挂牌。
3. 强力推进征收安置工作。截至6月底,县城区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主要聚焦续建项目开展扫尾攻坚,共完成征收攻坚351户、41503.99㎡。一是开展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联系包保重点项目征收工作。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联系包保重点征收项目11个、重点户33户,截至5月10日,已完成龙汇路、小王家花园、乌霞路、应急中心、春谷农贸市场二期等5个项目、完成征收签约21户,签约率65%。二是2023年计划完成滨玉新村周边等棚户区改造191户已全部完成。三是通过采取“房票”安置(已发放17户)、安置点积存房屋优惠处置等措施引导群众选房,化解安置矛盾,“难安置”整改任务总体已完成。其中,陵阳学府已竣工交付完成分配,宏金华府已竣工待交房分配,和顺、金街华府、城西安置点、滨玉新村、茶丰安置点等安置房均已竣工交付完成分配。
4. 推动物业管理提质增效。我县城区共有148个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100%,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141个,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95.27%,符合成立条件的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100%,小区依托社区网格成立党组织达100%。落实《2023年南陵县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攻坚行动方案》,明确27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5.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2023年我县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目标任务为350户,目前已受理259户,发放补贴资金70.88万元。公租房租金补助已受理214户,已发放81户,共20.33万元。
6. 做实做细群众工作。2023年1月,我局获芜湖市“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先进集体表彰。一是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上半年,共签收、流转、办理85件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办理市长热线交办655件,县长信箱28件,零距离84件。主办市、县两级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14件。二是推进信访工作创新。推动成立南陵县住房建设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紧跟住建领域矛盾纠纷新形势,统筹人员强化力量,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全力抓好重点信访问题处置,稳妥做好碧桂园云著、和顺新视界、桃李兰庭等群体性信访案件化解稳控,未发生赴省赴京越级访、群体访。
(二)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7. 推动建筑产业稳健发展。2023年2月我县入选2022年度安徽省建筑业十强县,一季度纳统企业完成建筑业产值达39.08亿元,同比增长7.1%。一是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帮助企业申报资质21项,办理变更38项,3家企业完成资质升级。二是鼓励企业争先创优。已兑现2020、2021年度奖补资金共2552.63万元,对2022年作为先进示范的45家建筑业企业以及2023年在抢险救灾、社会公益等活动中表现优异的53家建筑业企业进行了表彰。
8. 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标准化管理,汇总我县工程建设领域的62项审批事项,正式发布《南陵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2023年上半年,我局各窗口共受理各类办件4364件。其中,房产交易1102件,施工许可115件,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12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2458件,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7件,公租房补贴开具无房证明670 件。受理4364件中,群众满意率达100%。
9.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营商环境指标显著提升。2023年一季度,由我局牵头的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气”该两项指标分别位列全市第二名和第三名,其中“获得用气”指标南陵县连续两次代表市住建局参加省对市考核,并位列全省第二名。二是推进“三零服务”。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 app等平台实现申请用气报装“网上办”“掌上办”,做到企业办事“零上门”。依托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对于企业用气实行全程代办,实现企业获得用气“零审批”。对用气报装红线外发生的供气工程费用实行“零收费”(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2023年上半年已减免市政道路、绿化开挖与恢复费用共计76.9万元。三是降低企业成本。上半年共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571179.5元,减免不动产登记费68670元。四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桩基先行”政策,简化竣工联合验收流程,深度对接芜湖市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完成“相同材料只提供一次”的工作目标,加快发挥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效益。
10.持续深化馆藏资料数字化。截至2023年6月,共接收建设工程资料35423卷,电子文件270余万页。其中2023年上半年接收建设工程资料1527卷,电子文件18余万页。相继对祥生海棠湾、和顺紫悦府等40余个建设单位的300余个单体工程进行了竣工资料的验收及接收工作,整理归档建设工程竣工资料700余卷。在档案查询利用方面,接待查询100余人次,查询档案300余卷(件)。
11.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化解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鼎盛广场项目中大润发超市于4月30日开业,基本解决拆迁户过渡费、购房户延期交房违约金等问题。鑫山广场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完善相关配套工程及综合查验前准备工作,力争于7月底完成房屋交付。二是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上半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8亿元,对祥生海棠湾、嘉汇城二期等11个项目完成综合查验,交付2842套,总面积34.1万平方米。已与全县8家资金监管合作银行签订监管合作协议,设立50个监管账户,累计监管拨付项目建设资金8.2亿元,目前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余额3.13亿元。开设139个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三是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印发实施《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就业安家推进城镇化进城的实施意见》《使用房票购买商品房实施意见》,截至6月底共受理99户购房补贴申请。成功举办南陵首届“我爱陵”购房节活动,活动推广5月期间,成交商品住宅183套,成交总面积2.25万平方米,成交总金额1.44亿元。
(三)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12. 保障城市燃气安全。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上半年共检查燃气企业8家、餐饮场所112家、瓶装液化气供气点53个,发现问题隐患91个,下发整改意见书24份。目前所有隐患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完成燃气居民用户摸底登记工作,制定《南陵县燃气在用居民住户安全保护装置推广安装工作方案》。三是加快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改造。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已改造完成34个小区,20个小区正在施工,庭院管道已改造17.13公里,立管已改造3.26公里,项目进度已完成26%。南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燃气管道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改造36栋 1296户,更新燃气管道3.78公里,项目进度已达15%。
13.筑牢城乡住房安全防线。一是抓实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南陵县城乡自建房再排查再整治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各镇通过再排查发现隐患房屋99户,C级55户,D级44户。目前已完成整治66户。二是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为86户,截至6月底,已落实117户,完工79户。三是强化白蚁防治。截至6月底,白蚁预防工程签订《白蚁预防服务协议》77份,上门灭蚁163户。
14. 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新办房屋建筑质量安全报监112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14个单位工程;开展建筑安全综合执法检查2次,各类专项检查7次、“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14人次。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14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18件,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44件。累计下发检查意见书51份,整改通知书77份,累计扣除施工单位信用分53家、监理单位51家,约谈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30余人次受理投诉28+193起,已处理投诉121起,化解信访17起。目前全县在建工程工地总体处于受控状态,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加大“双招双引”和企业培育力度,积极招引外地资质等级较高和综合实力强的建筑企业在我县注册入库。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充分摸底拟升级企业,开展业务指导和重点帮扶,鼓励企业对外拓展业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加强与各镇、开发区、重点处等单位联系,依法查处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的行为以及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行为。
(二)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管控,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措施,严格把关预售资金存入和工程款等各项费用的支出,重点监管风险隐患项目。加强对项目预售资金收存和使用监管,密切关注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销售状态,确保项目建设交付。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采取“共性问题统筹解决、特殊问题一事一议”的方式,逐步制定和完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协调解决各方关系,破解执行难题。
(三)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督,强化安全生产、主体结构安全及质量通病防治、扬尘污染防治综合检查。组织全县建筑安全与质量控制知识培训,加大重大风险源管控力度,每季度开展质量安全双标化评审工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违法打击力度。严格依法查处无证、跨区域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民生工程保障。积极制定《南陵县农村自建房管理办法(试行)》,从源头把控,确保农民建房合法合规,杜绝房屋安全隐患。8月底前完成年初上报的350户租赁补贴任务,10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年度工作任务。督促各镇、各行业主管单位,对鉴定为C、D级的自建房开展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全县的公租房入户核查工作,完成全年的公租房核查任务。
(五)做好征收决战决胜。全面压实征收责任,加大征收工作事项督查、宣传、通报、约谈力度,推行征收工作组晨会制、“白加黑”“五加二”和项目分组“赛马”工作法,营造齐抓共管的征收工作氛围。调整完善征收政策,严格落实阳光征收相关规定、切实提高征收限时交房奖励标准(含违建限期自拆奖励)、实施“房票”货币化安置、鼓励集体土地上房屋货币补偿、优化“住改营”补偿安置方案,迅速启动预征收地块拆违,完善模拟征收实施办法,确保模拟征收100%响应。通过“宽政策”“严执行”,切实提高征收效率,打赢征收“歼灭战”“闪电战”。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