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4-04-17 16:11信息来源: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编辑:徐航 字体:【  

问: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环保、质监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并取得相关单位出具的验收合格、符合使用要求的文件;

3.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4.道路、绿化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6.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