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011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理类别:A
杨美玲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及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充电设施服务水平,全面、系统规范充电设施的配套建设、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我县结合现有社会公用充电场站分布情况和停车场的电源条件及停车场周边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类新能源车辆的停放需求,在具备条件的场地建设直流桩电桩和交流桩充电桩。2023年度我县县主城区已完成10座公共停车场的充电桩建设,合计244个,其中直流桩84个,交流桩160个。
我县新能源充电桩服务引入的是第三方运营商服务企业,该企业已建立专业运营团队,具有综合化管理系统平台、设备预警机制,安排客服人员24小时查看,针对桩体离网等故障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场站入口位置安装精神堡垒、指引牌、价格公告牌、监控等配套设备引导用户;充电小程序、主流地图软件均上线充电场站,用户可查看收费价格、收费时段、在线导航等信息。针对油车占位,运营商预建设场站道闸,车位道闸等设备,通过价格导向(占位费)等措施管理油车占位,为广大用户营造便捷充电服务。
2024年6月17日
联 系 人:胡 昊
联系电话:1590553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