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9-05 14:42信息来源: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编辑:徐航 字体:【  
魏凤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对县城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管
理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家庭购车日渐
增长,机动车、非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小区内停车位已不能完
全满足停车需求。车辆随意占路停放,甚至存在占用人行道、车
行道、消防通道等情况,既影响正常交通,又对应急处突造成障
碍,同时也影响城市形象。我县城区共有 148 个小区,其中商品
房小区 70 个,安置房小区 13 个,老旧小区 65 个,部分小区尤
其是老旧小区确实存在停车秩序混乱的情况。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非机动车管理。
— 1 —1.新增电动车停车棚及充电设施。一是制定老旧小区改造计
划,2021 年结合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积极推进县城区
76 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2019、2020 两年我县利用老旧小
区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分别对 47 个小区安装了部分充电桩、充
电棚;二是鼓励物业企业在小区增设充电棚,据了解,碧桂园、
杉杉名都、金麟府等 15 个小区共增设了充电棚 40 余处,方便了
居民停车及充电。
2.加强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今年 2 月以来,深刻吸取南
京市“2.23”火灾事故教训,制定《南陵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突
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为期 3 个月的电动车安全专项
整治。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自纠,立即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消
防安全问题排查,并制定问题清单限时销号处理,严禁电瓶车违
规停放、“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5 月份以来,县住
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监局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
重点检查小区(带架空层建筑)、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
等场所,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充电的业主进行劝阻制止,对楼
道内排查发现损坏的消防设施及时进行修复处理。截至目前,城
区各住宅小区共清理飞线充电 300 余处,整治电瓶车乱停放 600
处,劝离占用消防通道车辆 100 余辆。
(二)加强机动车管理。
1.制定方案。拟定了《南陵县城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三年行
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旨在严格规范小区停车秩序,加
— 2 —快推进小区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盘活现有泊位资源,合理
引导小区停车需求,改善小区停车秩序,创新停车信息化应用,
强化小区泊位管理,力争用 3 年左右时间规范县城区住宅小区停
车管理。
2.完善基础设施。针对老旧小区停车位不足的情况,结合老
旧小区改造新增停车位 420 余个,有效缓解了业主停车难问题;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道闸(包括地库道闸)、监控、消防、
照明等硬件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物
业服务企业对小区业主车辆进行统计造册,核对业主信息,确保
业主车辆信息全部录入道闸信息系统。
3.加强日常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小区实际制定停车
管理方案,并将方案小区业主公约,提升小区业主有序停车意识,
规范停车行为,共创和谐有序的小区环境。目前已有包括碧桂园
小区在内的 20 余个小区开展了此项工作,其余小区正在逐步推
进中。
4.持续开展执法进小区。联合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继
续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活动,发现车辆乱停乱放的行为
及时劝导,纠正其造成的安全隐患行为,对于拒不整改的情况,
现场处理。截至目前,共在 43 个小区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
43 次,清理消防通道 327 次,整治乱停乱放行为 248 次,改善
了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情况。
5.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法律法规政策问
— 3 —答》宣传册在全县区域内宣传发放。开展法律宣讲,邀请我局法
律顾问对全县所有社区相关负责人开展停车收费法律宣讲,内部
形成思想统一。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公告栏张贴、LED 显
示屏滚动播放、业主群告知等形式在小区内开展宣传,提升广大
业主有序停车、交费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增建充电棚、停车位。将增设充电棚、充电桩等基
础设施的完善纳入“城市更新专项债”项目,根据小区需求及实
际情况,谋划对 17 个小区配建机动车停车位 529 个、非机动车
棚 65 处,以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鼓励有条件的物业企业在
小区地下车库安装计费充电桩,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二是
进一步完善小区停车位管理制度建设,鼓励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运
用信息化手段提供收费优惠、规范车位预约、车位余量监控、通
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三是继续深化“执法进小区”行动,公安、
消防等部门联合街道、社区、物业企业不定期开展安全联合检查,
督促物业企业加强防火检查,对发现在住宅区域楼道、楼梯间、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内违规停放机动车、电动车以及飞线
充电等行为及时劝导,纠正其造成的安全隐患行为,对于拒不整
改的情况,及时告知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相关执法部门。
办理类别:B
联系人:陈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