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春谷云庭”命名批复的公告
南陵县“春谷云庭”已经县住建局审批并报县地名办备案为标准地名,现公告如下:
“春谷云庭”位于籍山镇,该项目东至春谷路、南至籍山东路、西至烟草公司、北至孙塘路,占地面积44141.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320.71平方米。“春谷云庭”为唯一合法标准地名,根据地名管理规定,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告、文件、证件、影视、商标、广告、牌匾、地图以及出版物等方面使用到上述地名,均应以上述地名为准,不得擅自更改。除制作地名标牌可全部用大写字母拼写外,不得用繁体、异体书写,也不得使用外文拼写、译写。
特此公告!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