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按照省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24〕59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源头管控,全力防范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查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隐患,遏制增量、减少存量,推动工程参建各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治理和隐患排查监督管理机制,深入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扎实推进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审验行政执法违规行为整治
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程序不规范的、关键消防设施安装不到位或功能不达标验收通过的、关键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验收通过的、验收时使用功能已改变仍按原功能验收的、未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完整验收的、主体工程验收时故意漏审漏验装饰装修工程的、验收时发现项目已投入使用不进行调查处理的、备案抽查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办件用时超出承诺办结时限的等。
(二)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整治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芜市建函〔2024〕113号)规定,县住建局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工作。
1.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2.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3.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4.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5.施工图审查机构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6.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
7.人员密集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阶段发现存在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
(三)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清查整治
1.自2019年4月1日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原公安部119号令)等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及需要进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其他建设工程。由住建部门核发施工许可的项目,县住建局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工作。
(1)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2)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3)应当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4)应当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在验收后报住建主管部门消防验收备案的。
2.自2019年4月1日以来,对未办理建设工程手续、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建设工程(其他29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本次由县住建部门牵头,与各单位、各部门组成跨部门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治理协作机制,开展未办理建设工程手续和其他29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工作。
三、整治步骤
(一)全面部署安排(9月1日-9月30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本单位负责区域内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清查,健全台账管理,确保专项整治持续推进。
(二)深入自查自纠(10月1日-10月31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内容,结合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消防验收审验领域突出矛盾,全面摸清问题底数,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限、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三)集中整治问题(11月1日-2025年1月31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风险隐患,建立责任区域建设工程风险类别、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三个清单”,制定整改计划表,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要求和整改责任,督促指导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全面、动态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落实主体责任。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2月1日-2025年3月31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回头看”,通过年度消防审验“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的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加大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关注前期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落实闭环治理。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整治效果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总结,深入分析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整治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深化协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科学谋划,严密组织,专题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强化排查整治
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建筑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监管对所负责的建成、在建、未验收的建设工程进行排查,确保不留盲区、没有遗漏。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依法严格查处。
(三)密切协作,强化统筹推进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工作机制,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隐患,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息联合治理机制,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
(四)严肃问效,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手段,必要时可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未完成的依法开展行政处罚,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请各单位、各部门确定一名联系人,于10月12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反馈至县住建局,并分别于10月27日前、2025年1月20日前分阶段报送问题清单,2025年3月25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及问题清单。
联系人:章开新;联系电话:18715313069
邮箱:641428132@qq.com
0929 附件:南陵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清单.xlsx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