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交通运输“双随机”抽查事项基础清单

发布时间:2019-09-30 15:52信息来源: 南陵县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编辑:孔佳 字体:【  

附件1

安徽省交通运输“双随机”抽查事项基础清单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依据

抽查主体

检查内容

备注

1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省级权限范围内高速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检查

《公路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厅建管处

1.对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情况,基本建设程序、市场准入、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合同履约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检查。

2.是否符合建设程序,建设内容和规模是否符合可研报告批复要求进行检查。

3.对是否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进行检查。

市县权限范围内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检查主体为市县交通运输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

2

涉路施工许可(高速公路非公路标志牌设置)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省公路局

1、检查单位资质、施工地点、施工规范程度及人员配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的要求;

2、公示信息是否及时、准确,企业实际情况是否与登记情况相否。

 

3

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

1.跨省、跨省内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客运班线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

省运管局

1.检查道路客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
通过卫星定位系统检查班车客运车辆在线情况;
3.
检查客运企业实际情况是否与许可登记事项一致.

其他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由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进行检查。

2.道路旅游客运企业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

省运管局

1.检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通过包车客运管理系统和卫星定位系统检查旅游客运车辆在线营运情况;

3.检查旅游客运企业实际情况是否与许可登记事项一致.

 

4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交通部令2016年第68号)第三十九条,《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办法》第七条 。

省港航局

1.港口设施保安组织结构;

2.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及相关人员是否具备履行其职责的知识和能力;

3.港口设施保安设备状况及运行情况;

4.港口设施保安通信状况;

5.港口设施保安规章制度及实施情况;

6.港口设施保安训练、演习情况;

7.《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所确定保安措施及程序的落实情况;

8.港口设施保安事件发生及应对情况;

9.《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的年度调整情况;

10.其他与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有关的事项。

 

5

船员培训机构监督检查理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9号)第四十六条。

省海事局

1.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2.承担本期培训教学任务的教员情况和授课情况;

3.培训设施、设备、教材的使用、补充情况;

4.培训规模与师资配备要求的符合情况;

5.学员的出勤情况。

 

6

港口经营许可(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域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许可)的监督检查

《安徽省港口条例》第三十五条。

省港航局

1.检查取得岸线许可的港口设施是否在两年内开工建设;

2.检查取得岸线许可的港口设施是否按照批准的使用功能、使用范围进行建设;

3、检查申请人取得港口岸线许可后是否私自转让或变更。

其他港口经营许可的检查主体为市级港航管理机构

7

公路水运监理企业资质管理监督检查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省交通质监局

1.检查企业现状与资质等级条件的符合程度、监理企业在检验期内的业绩情况;

2.检查监理企业有无严重违规行为。

3.检查监理企业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活动是否在许可的资质等级范围内;

4.监理企业的人员组成、专业配置、测试仪器的配备、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是否符合资质要求;

5.监理企业的日常履约情况等。

 

8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监督检查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省交通质监局

1. 《等级证书》使用的规范性,有无转包、违规分包超范围承揽业务和涂改、租借《等级证书》的行为;检测机构能力变化与评定的能力等级的符合性;

2.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3.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是否合法有效,样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4.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和校准情况;

5.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6.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9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检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对(危险)货运(专用)车辆状况进行审验;

检查(危险)货物企业实际情况是否与许可登记事项一致。

 

10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检查客货运输站场生产经营情况;

检查客货运输站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客运站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情况;

检查客货运输站场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与许可登记事项一致。

 

11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五条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检查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情况;

检查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检查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与许可登记事项一致。

 

12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检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执行教学大纲、颁发《结业证书》以及《培训记录》等统计资料的情况;

检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场地及教学车辆相关情况;

检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与许可登记事项一致。

 

13

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务许可的监督检查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条。

市级水路运输管理机构

一、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保持情况

1.企业自有运力情况;

2.海务、机务等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与企业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情况。

二、运输船舶的经营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书有效性,是否与企业经营范围相适应。

三、企业及其管理的船舶的生产经营状况

1.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

2.是否按规定向管理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14

内河船舶船员服务业务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

市级海事管理机构

对已经备案的从事内河船舶船员服务业务的服务机构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条件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