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陵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南陵县
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评审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分所
评审报告编号:【2019】京会兴皖分咨字第55000028-19 号
评审报告时间:2019年8月28日
2018年南陵县
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级交通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财函〔2019〕154号),2018年度省级交通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华普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合组成绩效评价组接受省厅委托,于2019年5月至6月对2018度南陵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重点关注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工程进展情况,检查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南陵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建设项目概况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积极推动安徽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16〕163号)及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贴退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7〕952号)等文件精神,我省组织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活动,创建期内每个示范县省级共补助1500万元,分3年,每年补助500万元,用于推进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保障城乡居民“行有所乘”基本需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客运车辆更新改造、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农村客运站及候车亭建设维护、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等。
南陵县人民政府与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签订了共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合作框架协议,用三年时间创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2018年为南陵县创建起步之年,为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南陵县以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为基础班底,县政府成立创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四好农村路”工作要求,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要,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和发展。
(二)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6月15日,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18〕107号),方案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本次绩效评价项目实施情况依据《南陵县创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申报材料》进行评价。
依据年度实施方案,2018年计划投资2390万元,其中新能源公交购车1250万元;公交候车亭建设120万元;公交站台维护、简易公交站牌建设20万元;公路升级改造1000万元。项目实施后完成投资2166万元,较预算节约224万元。截止检查日,已支出2106.93万元。
(三)省补资金计划下达、到位、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省厅计划安排南陵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项目的省补资金500万元,实际下达到南陵县财政500万元。经检查,南陵县共拨付专项补助资金16.9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率3.39%。
二、绩效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业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皖交财〔2018〕12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通知》(财绩〔2016〕627号)要求,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设置。
评价组通过听取介绍、查阅资料、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4个方面内容开展评价。依据《2018年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整体评价满分为100分,不适用指标分值0分,适用指标分值100分,评价得分为90分,折算后得分为90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
绩效评价得分简表
项 目 |
项目投入绩效 |
项目过程绩效 |
项目产出绩效 |
项目效果绩效 |
合 计 |
标准分值 |
15 |
35 |
30 |
20 |
100 |
适用分值 |
15 |
35 |
30 |
20 |
100 |
评价得分 |
12 |
29 |
30 |
19 |
90 |
得分率 |
80.00% |
82.86% |
100.00% |
95.00% |
90.00% |
三、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绩效(满分15分,适用分值15分,评价得分12分)
1.项目决策(满分10分,适用分值10,评价得分10分)
(1)项目申报规范性(满分6分,适用分值6,评价得分6分)
2018年6月15日,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陵县创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18〕107号),方案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南陵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22日下发了《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南陵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2017-2030)>的批复》(南政秘〔2018〕35号);于2018年6月25日出具了《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的承诺函》,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施;2018年7月,南陵县交通运输局编制了《南陵县创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照专项资金申报要求整理,完整齐全、合规合理。依据评分标准得6分,扣0分。
(2)绩效目标明确性(满分3分,适用分值4,评价得分4分)
依据南陵县交通运输局编制的《南陵县创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申报材料》,南陵县设立了建设目标任务,并细化分解任务设定目标任务表。在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具体实现如下目标:(1)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AA级;(2)公路升级改造、安全防护20km;购置新能源车辆25台;城区公交站台建设项目12个;城区现有公交站台维护20个。
上述年度目标是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且在年度计划下分解了计划投资额。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扣0分。
2.资金落实(满分5分,适用分值5分,评价得分2分)
(1)省级补助资金到位率(满分2分,适用分值2,评价得分2分)
2018年8月31日,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建设经费的通知》(财建﹝2018﹞969号),分配南陵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试点建设补助资金500万元;南陵县交通运输局提供了省级财政拨付南陵县财政的专项资金指标单。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扣0分。
(2)地方配套资金(满分3分,适用分值3,评价得分0分)
该指标主要从地方配套资金保障是否到位,是否明确稳定的财政投入渠道,资金拨付是否到位来考核投入。南陵县财政局已按照工程进度拨付项目资金;但2018年因项目立项时间迟于年度预算,未能及时将本项目纳入财政预算且无“明确稳定的财政投入渠道,保障资金拨付到位”的承诺。。依据评分标准得0分,扣3分。
(二)项目过程管理绩效(满分35分,适用分值35分,评价得分29分)
1、项目管理(满分15分,适用分值15分,评价得分15分)
(1)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满分4分,适用分值4,评价得分4分)
该指标主要从项目单位是否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是否按规定编制了项目目标任务及预算支出,相关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来考核项目的管理水平。南陵县交通运输局编制了项目管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具体分为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分为组织架构、工作机制、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机制等;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分为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建设项目业务控制、合同业务控制等。2018年6月15日,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陵县创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芜政办秘﹝2017﹞105号),以提升道路客运服务水平,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依据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实施方案及《南陵县创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申报材料》,南陵县制定了2018-2020年各年度项目目标任务及预算支出。相关制度得到了落实,未发现制度未有效的执行。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扣0分。
(2)政府执行采购(满分4分,适用分值4,评价得分4分)
该指标主要从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执行了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来考核项目管理水平。南陵县出具了地方政府采购文件规定、实施质量检查的文件等。查看各项目工程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南陵县交通运输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了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招投标等程序,并按规定下发了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并签订施工合同。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扣0分。
(3)项目质量控制(满分5分,适用分值5,评价得分5分)
该指标主要从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及时组织开展年度考核来考核项目管理水平。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对需要检测的关键工程及时聘请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监理单位负责跟踪项目施工,严格把控施工过程并及时记录监理日志,下发监理月报,确保质量合格。南陵县交通运输局编制了《南陵县创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2018年度工作报告》,项目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了年度考核。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扣0分。
(4)资料报送情况(满分2分,适用分值2,评价得分2分)
年度考核、绩效评价等工作资料提供的及时并基本完整。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扣0分。
2、财务管理(满分20分,适用分值20分,评价得分14分)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满分6分,适用分值6,评价得分6分)
该指标主要从项目单位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或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资金或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来考核财务管理水平。南陵县交通运输局于2018年9月2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南陵县交通运输局创建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交﹝2018﹞126号),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拨付审批流程等内容。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实际、合法合规。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规定。依据评分标准得6分,扣0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10分,适用分值10,评价得分8分)
该指标主要从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使用范围是否符合皖交运函〔2017〕242号文件规定、资金的支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等违规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来考核财务管理水平。查看账务核算系统,未能针对专项资金设置二级核算科目,无法准确核算专项资金使用金额。依据评分标准得8分,扣2分。
(3)当年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率(满分4分,适用分值4,评价得分0分)
省级补助资金500万元。依据资金拨付凭证及银行回单等,截至检查日南陵县共拨付专项补助资金16.9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率3.39%。依据评分标准得0分,扣4分。
(三)项目产出绩效(满分30分,适用分值30分,评价得分30分)
1、项目实施目标实现(满分20分,适用分值20分,评价得分20分)
(1)创建成效(满分20分,适用分值20,评价得分20分)
全县共有188辆公交车,经现场检查,全部车辆均已安装动态监控系统,安装比例达到100%;全县共有建制镇或中心镇8个,经现场检查所有中心镇均已建立客运站或候车厅;南陵县交通运输局于2017年1月5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南陵县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城乡公交)安全联合审核机制的通知》(南交﹝2017﹞38号),文件要求成立安全通行条件审核工作小组,负责对申报道路进行实施勘验、审核。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11月6日下发了《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安全联合审核机制的通知》(政办秘﹝2018﹞183号),要求建立多部门联合推进机制。依据评分标准得20分,扣0分。
2、项目完成及时性(满分7分,适用分值7,评价得分7分)
(1)年度目标完成率(满分7分,适用分值7,评价得分7分)
南陵县2018年度建设计划:公路升级改造、安全防护20km;购置新能源车辆25台;城区公交站台建设项目12个;城区现有公交站台维护20个。 经查看相关资料及现场查勘,上述任务均已按时完成。依据评分表得7分,扣0分。
3、成本节约率(满分3分,,适用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1)预算执行情况(满分3分,适用分值3,评价得分3分)
依据年度实施方案,2018年计划投资2390万元,其中新能源公交购车1250万元;公交候车亭建设120万元;公交站台维护、简易公交站牌建设20万元;公路升级改造1000万元。项目实施后完成投资2166万元,较预算节约224万元。截止检查日,已支出2106.93万元。检查抽取了城乡客运车辆更新改造、监控安装等5个项目并检查相关的合同和执行情况,未发现超预算的项目。依据评分表得3分,扣0分。
(四)项目效益效果绩效(满分20分,适用分值20分,评价得分19分)
(1)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满分5分,适用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依据南陵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公示和经市级审核的自评汇总表得分,南陵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总得分949分,达到AAAAA级。依据评分表得5分,扣0分。
(2)具备条件建制村通客车率(满分5分,适用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查看南陵县2018年各月农村客运通建制村情况表,截至2018年底南陵县建制村总数为155个,其中具备通客运车条件的建制村数达到140个,并且均已通车。建制村客运通客车率达到90.32%。依据评分标准得4分,扣1分。
(3)运输组织化程度(满分5分,适用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截止2018年底,南陵县城乡客运车辆188台、城乡公交运行线路29条,城乡客运由南陵运山公交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均实行纯公交化运营。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扣0分。
(4)群众满意度(满分5分,适用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共下发群众满意度调查表25份,调查结果为满意的23份,满意度92%。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扣0分。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预算未纳入财政预算
南陵县城乡道路一体化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且无“明确稳定的财政投入渠道,保障资金拨付到位”的承诺,不利于项目整体的实施。
五、评价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评价组对南陵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提出以下建议:
(一) 强化项目考核
南陵县人民政府应完善创建实施方案,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阐明实现创建目标的政府总投入,强化年度资金落实,明确各项创建任务的主牵头部门及配合部门,并建立对各部门工作开展监督考核机制,确保3年创建期内各项创建目标按期实现。
(二) 加快项目实施
南陵县上报省厅的申报资料中明确项目创建期为2018-2020年,南陵县应在2018年加快项目的实施,确保创建计划任务能如期完成,发挥省级补助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附件
1、评分表
2、现场调查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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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