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陵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2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8〕36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及示范园区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7〕430号)、<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禁烧奖补办法>(财建〔2014〕584号)》等文件规定,并参照《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19〕11号),我局草拟了《南陵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0年6月7日前提出反馈意见:
1.直接向南陵县农机管理局反馈(地址:南陵县籍山镇大港村县农林科技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553-6910207);
2.电子邮件:305976188@qq.com
附件:南陵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