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统计分析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08 11:41信息来源: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赵义云 字体:【  

为准确掌握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和《南陵县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分析制度》,制定南陵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统计制度。

一、统计范围

农业农村局有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和下属事业单位

二、组织实施

办公室负责本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包括解释统计指标、组织和协调统计工作并负责向政府公开办提供统计单位名单、布置统计工作、收集及报送统计数据。

三、上报要求

(一)各单位(股室)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每季度末将该季度统计数据报送至局办公室。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报送时间顺延至节后第三个工作日前。

(二)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单位统计分析,具体承担数据收集、审核、上报等工作,并对下级部门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信息按条计算。如为文件形式,一份文件记为一条信息,部分内容公开的文件也记为一条信息;如为报告形式,一份报告记为一条信息;一条信息以多种形式公开的,不重复计算。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信息发布机构为统计主体,联合发布的政府信息以各联合发布机构为统计主体。

(三)所有数据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没有数据或未到报告期,则留空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