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根据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2020〕166号)要求,经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初审,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核,现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接受监督。
联系电话:0553—6817895(县农业农村局)
0553—6829253(县财政局)
附件:南陵县2020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公示表.xls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