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南陵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回收作业奖补资金审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皖农财〔2020〕1204号)、《2020年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皖农科〔2020〕183号)和《2020年芜湖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市农科教〔2020〕16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县内4家农业企业、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回收作业奖补资金进行了审核(详见附件),审核结果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6 日—3月23 日
联系电话:0553—6815907
附件:1、南陵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审核表.doc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