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理类别:A
邵辉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但农村塘坝、水渠等水利设施依然较为薄弱。为加强项目管理,有效整合项目资金,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效益,在2019年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我县将原县国土局、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和原农委、水务局等部门的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转隶由新成立的县农业农村局管理,项目类型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工程,从2021年起,“最后一公里”工程已整合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根据中央要求,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必须是2011年以来未在原国土部门“上图入库”的农田(指没有录入国家土地监测平台监管的项目村农田。至2020年底,我县146个行政村仅有6个村没有“上图入库”,可以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且亩投入标准不得低于1500元(县财政应配套比例不得低于17%),其他村不能再次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争取资金进行农田水利建设。
2020年,我局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项目1.5万亩,实施地点在三里镇孔村村、山泉村和何湾镇久胜村、黄山村、南山村、寨山村,计划总投资2250万元,其中清淤、加固当家塘58座,修建小型拦河坝(堰)38座,疏浚沟渠2.04公里,泵站4座,衬砌明渠(沟)34.9公里,配套桥涵闸等渠系建筑物1199座,硬化道路7.57公里,均已竣工。2021年我局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1.4万亩,实施地点在三里镇凤凰村、上马村和家发镇石峰村、盛桥村,计划总投资3150万元。
针对我县农村塘坝、水渠等水利设施较为薄弱和因县级财力有限而配套投入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尽可能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科学编制“十四五”农田水利规划,优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布局。2022年之前,逐村对没有“上图入库”的地区立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做到项目全覆盖。2022年之后,密切关注国家高标准农田提质更新项目政策,对虽有“上图入库”,但工程仍不配套、工程建设标准较低或毁损的地区,按照“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积极争取并优先组织申报实施相关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二是根据2021年2月9日出台的《南陵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奖补办法》(奖补范围:蓄水5万立方米以下的塘坝清淤、与农田相连的较大的灌排沟渠疏浚),尽快确定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点,鼓励镇、村自选自建自管,县、镇予以资金奖补,解决当前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弥补专业项目和资金的不足。
三是申报、筛选储备一批农田水利项目,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引导镇、村通过“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等方式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鼓励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用水协会等新型主体积极参与,广辟渠道、多元化筹集工程管护经费,促使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感谢您对我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1年6月10日
联 系 人:胡川
联系电话:0553-681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