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县政府交办的2019年度市县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股室:
今年我局收到县政府交办的市、县人大政协议提案共37件件,其中:市人大建议11件(主办件5件、协办件2件),市政协提案6件(主办件3件、协办件3件);县人大建议18件(主办件12件、协办件6件),县政协提案6件(主办件2件、协办件4件)。为做好今年县政府交办的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2019年度市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政办秘〔2019〕25号)和县政府召开的交办会精神,经研究,确定了有关局属单位和机关股室为该37件议提案的承办单位(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办理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责任。各分管负责人、承办机构、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员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研究制定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按要求认真办理落实。
二、加强联系,认真办理
各承办机构、责任人在办理议提案过程中,要积极与所提议提案的代表、委员进行沟通联系,实行开门办理,主动听取代表、委员对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办理实效,切不可重答复轻办理。要加强与主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属于主办的要协调督促协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并及时提交协办意见和办理结果,属于协办的要按职责要求抓好落实并主动向主办单位提供办理情况、协办意见。凡经过努力能够办理落实的,要及时办理;办理有难度的,要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办理;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或超出政策范围的,要耐心细致地向代表、委员进行解释和说明,争取理解和支持。如涉及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局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县政府审定,再答复代表、委员。
三、加快进度,把握节点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复意见初稿须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局法制股,其中市人大建议在6月5日前报送,市政协提案和县人大建议、县政协提案在7月31日前报送。
四、加强监督,注重实效
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负责议提案办理工作总调度;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时跟踪督查各承办机构、责任人办理落实议提案的情况;局办公室(法制股)要加强对各承办机构办理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及时了解、协调解决办理落实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检查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对办理落实工作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注重办理实效,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县政府交办的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