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21年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补贴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南陵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农财〔2021〕126号)文件精神,南陵县2021年度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在自主申报、镇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县农业农村局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及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评定南陵县黄金生态水稻种植家庭农场等21家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南陵前飞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家为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拟对上述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实行以奖代补,每个示范经营主体奖补5000元,奖补金额为11.5万元。现予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53-6815090)、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3-6829213)反映。
附:南陵县2021年度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拟奖补名单.xlsx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