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21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秋粮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1〕903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植农函〔2021〕920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南陵县2021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秋粮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财〔2021〕150号),并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种植主体及飞防服务组织申报、镇级审核公示,县级汇总,拟确定各镇的补助对象(种植主体及飞防服务组织)、申报内容、示范面积和补助资金。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12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53—6815962。
附件:南陵县2021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秋粮重大病虫害防治)申报补助情况明细表.xlsx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