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0﹞340号)、《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芜湖市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2020﹞72号)、《南陵县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农财﹝2020﹞31号)文件要求。
二、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及申请材料
(一)补贴范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分类分层分模块实施。县级主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产业扶贫带头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主要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带头人、管理骨干。对象遴选基本条件: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主要面向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和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含农产品电商人才、农村信息员、益农社信息员、休闲农业服务人员、农用无人机操作人员、农村改厕技术人员、农村物业管理人员等)。对象遴选基本条件: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补贴标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的补助资金标准为人均3500元;培育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的补助资金标准为人均1500元。项目资金的具体拨付、使用和管理要求按照《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财农〔2016〕609号)及《芜湖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市农〔2016〕372号)文件遵照执行。
(三)申请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符合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条件的贫困户、小农户,优先确定为培训对象,优先遴选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重地区的农民参训。上述各类培训的对象当年不得重复;2019年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学员可以参加2020年同一层级不同培训。2020年同一层级培训对象与2019年重复率不超过8%。
(四)申请材料: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表、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等
三、咨询电话:0553-6823139
四、受理单位:南陵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五、办理时限:按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办理
六、举报电话及地址: 举报电话:0553-6814500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春谷中路179号县种植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