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12-30 14:39信息来源: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赵义云 字体:【  

一、政策依据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0340号)、《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芜湖市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202072号)、《南陵县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农财202031号)文件要求。

二、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

(一)补贴范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分类分层分模块实施。县级主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产业扶贫带头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主要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带头人、管理骨干。对象遴选基本条件: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主要面向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和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含农产品电商人才、农村信息员、益农社信息员、休闲农业服务人员、农用无人机操作人员、农村改厕技术人员、农村物业管理人员等)。对象遴选基本条件: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补贴标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的补助资金标准为人均3500元;培育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的补助资金标准为人均1500元。项目资金的具体拨付、使用和管理要求按照《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财农〔2016〕609号)及《芜湖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市农〔2016〕372号)文件遵照执行。

(三)申请程序: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符合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条件的贫困户、小农户,优先确定为培训对象,优先遴选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重地区的农民参训上述各类培训的对象当年不得重复;2019年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学员可以参加2020年同一层级不同培训。2020年同一层级培训对象与2019年重复率不超过8%。

(四)申请材料: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表、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等

三、咨询电话0553-6823139

四、受理单位:南陵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五、办理时限:按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办理

六、举报电话及地址: 举报电话:0553-6814500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春谷中路179号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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