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南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陵县促进食药用菌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0 17:04信息来源: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夏松年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南陵县促进食药用菌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印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南陵县财政局  

2022225日    


南陵县促进食药用菌产业发展奖补办法

 

为进一步发展我县优势特色产业,推进“云菇小镇”建设,促进食药用菌产业链融合发展,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政办〔20219号)和《南陵县食药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1号)等,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对《南陵县食药用菌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农财〔2020162号)进行了修订,重新制定本奖补办法。

一、资金安排

食药菌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由县财政统筹上级专项资金、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等各类涉农资金,予以安排。

二、奖补对象

从事香菇、灵芝种植以及生产、加工的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产业化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户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奖补类别

(一)菌棒补助

种植香菇、灵芝食药用菌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其购买符合相关条件的制菌棒企业生产的菌棒(袋),采取层架方式种植的,按1.00元/棒(袋)的标准补助三年,分别补助给制菌棒企业、种植户各0.50元/棒(袋);采取覆土方式种植的,2022年度按0.70元/棒(袋)的标准给予种植主体补助,以后年度的补助标准以当年政策为准。

(二)层架大棚补助

1.新建标准化层架大棚补助:对新建标准化食用菌层架大棚(建设标准见附件1),决算造价在20万元/亩及以上的(按大棚占地面积计算,下同),对1亩以上50亩以下(不含50亩)的标准化层架菇大棚,按6万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50亩及以上的标准化层架菇大棚,按 8万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决算造价低于20万元/亩的不予补助。新建大棚应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0〕3号)要求,合理选址,规范建设。

2.改造大棚补助:对改造圈舍、以及改造简易大棚、闲置的房屋,采用热镀锌钢管以及类似材料制作层架方式种植食药用菌,按 8 元/平方米*层数的标准给予补助,低于热镀锌钢管材料的,按4元/平方米*层数的标准给予补助,面积按改造圈舍、以及改造简易种植大棚、层架种植食药用菌房屋的占地面积计算,最高补助层数不超过7层。

(三)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对制棒、食药用菌加工企业,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对当年新增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厂房设备租赁费等)按2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四)评先评优奖励

对管理好、产量高、品质优、带动强的种植企业和经营主体,每年度评比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1万元、0.7万元、0.5万元,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五)贷款贴息

对种植户 “振农担”“劝耕贷”等贷款,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按照“振农担”“劝耕贷”贷款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贷款贴息,每个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

(六)保费补贴

继续实施香菇种植保险、香菇价格指数保险,县财政给予保费补贴。根据我县香菇生产及承保、受灾理赔等实际情况,县财政局对食用菌(香菇、灵芝)保险实施方案进行适度调整,重新制定实施方案。

(七)技术服务补助

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对全县从事食药用菌生产的企业、种植户开展技能培训;对生产菌棒的企业聘用技术人员以及对种植户进行指导的技术员给予一定的技术服务费补助;引进不同层次和研究领域的业内专家和技术人才,组建技术攻关团队,进行适合南陵发展的食用菌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模式等方面的应用与试验示范。按照具体要求制定服务内容、出台绩效考评办法、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约定服务费用补助金额。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由企业或经营主体自主申报,镇级初审。申报主体填报“南陵县食药用菌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各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验收。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审核、验收结果在中国南陵网站进行公示。

(三)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审批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兑付奖补资金。

五、附则

(一)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同级财政奖补,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奖补资金,享受财政奖补资金不得超过主体投资总额的50%。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回财政资金,取消以后的申报资格。

(二)本奖补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三)本奖补办法执行期限为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南陵县食药用菌产业香菇出菇棚建设标准

   2.南陵县食药用菌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申报表 


附件1

南陵县食药用菌产业香菇出菇棚建设标准

 

一、棚体建设标准

1.单体钢架拱棚;

2.棚体三层。即外侧平棚、内外拱棚,内拱棚宽8米、长35米,外拱棚宽9米、长36米,内外拱棚距离0.6米,外侧平棚与外拱棚距离1米;

3.三层遮阳:一层棚膜,即内拱棚白膜加遮阳网、外侧平棚、外拱棚遮阳网,遮阳率85%;

4.两层喷灌。即外侧平棚下面、内拱棚下面安装喷灌设备;

5.棚体材料:外侧平棚材料为60X40毫米热镀锌方管、内外拱棚材料为直径32毫米钢管。

二、出菇架建设标准

1.主材料:直径20毫米镀锌钢管;

2.规格:高1.7米、宽1米、7层,层间距0.25米;

3.棚内行距0.8米,4行。

三、成品菌棒质量要求

香菇菌棒直径要求达15.2厘米、长40.3厘米、重量不低于2.1公斤,含保水膜。


附件2

南陵县食药用菌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申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主体

名   称

 

     

 

联系电话

 

开户行及账户

 

申报项目名称

 

土地承包(流转)面积(亩)

 

种植品种、种植面积(亩)

 

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基本情况

申请奖补金额(万元)

 

 

申报主体(农户)责任

本人承诺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数据准确,不存在虚报、瞒报行为。

 

负责人签字:        申报主体(盖章):

20      

 

镇政府初审意见

初审意见:

 

 

审核人:            负责人:

20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审核人:           负责人: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