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公告
为做好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皖农机﹝2021﹞96号)和《南陵县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农财﹝2021﹞14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补贴申请受理原则
根据已经下达的补贴资金规模,按照购机日期(发票开具日期)统筹确定补贴申请受理对象。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三、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022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个大类40个小类136个品目。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同步实施。
四、补贴对象和申请数量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每个农户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3台(套),每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套)。对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要主动提出申请,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研究确定。
五、补贴申请受理
根据2022年我县补贴资金规模情况,将优先受理2021年度所购机具未录入部分补贴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同时受理。
1、申请材料: 购机者应及时通过手机APP(登陆“皖事通”,搜索“农机购置补贴申领”后依提示操作)或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一卡通”原件,自主向县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的,另应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账号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2、申请受理时间:2022年3月28日(其中3月28日-4月1日仅受理发票开具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之前所购机具补贴申请;4月2日开始全面受理2021年度所购机具补贴申请)。
当补贴申请资金达到本年度可用资金的110%时将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3、申请受理地点:农林科技大楼农机管理办事大厅。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553-6815907/6811512。
特此公告。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南陵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