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举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
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增加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种群数量,调整水生生物种群结构,增强全县人民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意识,2022年7月8日上午,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在长江支流青弋江凤洲村渡口水域举行2022年南陵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青、草、鲢、鳙鱼等苗种260万尾、三角帆蚌8000只、褶纹冠蚌6000只。活动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弋江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并组织弋江镇护渔队员和部分渔民代表、违法捕捞受罚行为人等参与了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设置了咨询台、摆放了展板和禁用渔具样品。参加活动的人员和在现场的农民群众仔细观看展板和禁用渔具样品,认真听取执法人员宣传介绍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重要意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部分典型案例。现场普法生动形象、直观易懂,便于理解有关法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活动参与人员拿起盆子,舀起鱼苗,兴致勃勃地将鱼苗倒入河中,一条条茁壮的鱼苗欢快地游入水中。执法人员还使用船艇将三角帆蚌、褶纹冠蚌等贝类运输到青弋江水域中间进行投放。放流的水生生物苗种均为适合该水域生长的本地优势物种,具有放流后存活率高等特点,其中贝类具有净化水质、修复生态的重要功能,增强物种多样性的优势。
活动中,执法人员还现场销毁了收缴的电捕鱼器具、刺网、地笼、船只、鱼竿等非法渔具共320个,以实际行动显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2022年是长江“十年禁渔”巩固之年,通过“以鱼净水、以鱼养水、以鱼调水”的方式,改善和保护渔业资源生态环境,增加我县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种群数量,调整水生种群结构,综合利用食物链,美化水域生态环境,增强全县人民对渔业资源环境的保护意识。自2015年起,原农业部确定每年6月6日为全国“放鱼日”以来,南陵县每年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累计向青弋江、漳河等天然水域投放鱼苗三千余万尾,增加了县内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种群数量,有力维护了水域生态平衡和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