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理类别:A
瞿唯伟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在自然村居民聚居区设置路灯照明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庄亮化工程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内容,事关农村地区的发展,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南陵县以调查摸底分类工作为基础,采取因地制宜措施,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村庄亮化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将全县2430个自然村按照提档升级类、规划保留类、拆迁撤并等类别进行划分,统计未达到村庄亮化标准的自然村数及对路灯的需求情况,再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实施村庄亮化工程。
二是做好分类施策。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实现美丽乡村中心村亮化全升级,目前已建成美丽乡村中心村54个,受益人口达6万余人,2021年、2020年27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涉及人口达2万人。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债资金杠杆撬动作用,以农村亮化工程为主要建设内容之一,实施示范点建设行动,2021年已建设100个自然村,涉及人口近万人。加大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建设积极性与主动性,注重发动乡贤,发动村民自筹自建自管,激发内生动力,目前全县已有500余个自然村实现亮化全覆盖。
三是强化建设内容。一般情况下在村庄主次道路一侧、丁字路口、十字路口等位置安装路灯,路灯架设方式为单独架设或与现有建筑相结合,鼓励选择道路单侧布置太阳能路灯,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以政府财政支持+村民自筹的方式,强化日常管护,切实保障各类已建成路灯可正常运行,损坏时可及时维修。
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建设行动。根据“十四五”期间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及《南陵县2022年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建设行动,结合其它乡村振兴相关项目资金,同时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和经济,全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群众提高收入水平,提供坚实经济保障,重点做好村庄亮化,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建设全过程,十四五期间拟建设美丽乡村点76个左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600个左右。
二是做好后期管护。严格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后期管护工作要求,从细从实建立健全后期管护机制,加强政策激励和教育引导,注重宣传发动,以农民群众为管护主体,以镇村为责任主体,巩固建设成果,确保建后有人管,管护有实效。
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宇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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