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006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复类别:B
张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道疏浚、农村河塘清淤扩容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我县通过积极争取项目、财政专项补助等措施不断加大河、塘等水利建设方面投入,各类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发挥重要作用。“十三五”以来(至2021年),全县已累计投入资金2.69亿元,开挖疏浚沟渠151.4公里(硬化126.6公里),配套桥、涵、闸等建筑物12737座,清淤、加固塘口527处,修建拦水坝63座,特别是近两年,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何湾镇久胜村、三里镇凤凰村、家发镇石峰村境内的当家塘及大的渠道清淤率达到90%。为切实解决工程管护上的一些突出问题,我县每年安排水务部门专项管护资金500万元,用于已建水利工程管护;另每年安排农业农村部门(暂定在2022-2024年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奖补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塘坝、沟渠疏浚、清淤的土方补助,其中工山镇为提高补助标准,在县补助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另加2元,每年约补24万元左右。但我县农村河、塘、坝、渠点多面广,县级财力有限而配套投入不够,群众投入建设积极性不高,很多水利工程仍存在着淤塞、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河湖长制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对河、塘、渠、坝等水利工程的建、管责任,探索建立水利基本建设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进一步动员部署,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河道、塘坝的淤塞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
(二)拓宽资金渠道。保障河道、塘坝等水利工程长期、高效使用,资金投入是关键。根据我县财力和工程建管情况,现阶段,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管护应以争取上级项目和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户自愿投入为辅助、其它经济组织参与的方式进行,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水利建设新机制。
(三)做好规划衔接。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把规划作为水利建设的基础和龙头认真抓好,依据现有相关水利规划,进一步完善河道、塘坝等水利规划体系,续、修编《南陵县农田水利专项规划(2018~2022)》和《南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正在编制),优化河道、塘坝等水利工程建设布局,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思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举措,为后期工程建管用提供依据。
(四)整合项目资源。为确保河道、塘坝等水利工程建设有序开展,确保政府资金和项目资金的有效配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明确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的职能和分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对涉农涉水等项目资源进行整合,集中投入,形成整体效益,共同服务和保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
(五)强化建设管理。在河道、塘坝等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参照基本建设程序,构建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四制”,严把项目勘察设计关、施工质量关、工程监理关、竣工验收关等“四关”,确保工程管理规范,质量可靠。
(六)坚持建管并重。结合河湖长制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工程管护考评制度,深化水利改革。将河湖长制体系向农村水系及小微水体延伸,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县负总责、部门协调、镇村监管,市场手段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依受益范围和受益对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定管护主体。管护经费可通过县、镇政府安排管护资金,对项目建设形成的工程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取得的收入,村委会在符合一事一议政策前提下组织受益农户投工投劳等途径予以解决。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逐步补齐我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三生”融合。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河塘等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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