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蓬勃发展,服务组织在实践中创新出许多很好的服务模式,总体服务水平呈现逐渐上升趋势,但“机种”(育秧机插秧)个别单环节托管服务还不能满足或不能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为深入推进“两强一增”行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发〔2022〕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2022年7月28-29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带领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有关负责同志,赴寿县实地考察学习农业生产大托管“寿县实践”模式先进经验。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精神,8月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起草《实施方案》初稿。于8月29日提交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于9月2日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分以下七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以“两强一增”行动为引领,以“小田并大田”改革为抓手,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推动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延伸农业服务链条,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2023年全域推进“大托管”示范推广,全县示范推广总面积10万亩;2024年底,全县“大托管”示范总面积15万亩;2025年底,全县力争“大托管”示范总面积20万亩。
(三)基本要求。以“一引领、两委托、三服务”为基本特征的生产经营方式创新。充分尊重农户意愿,村集体统一组织,托管主体实施规模经营,推动社会化服务组织跟进配套服务,保险机构提供托底保障。
(四)实施环节。确定实施“大托管”的村,遴选托管服务主体,开展托管服务, 进行收益分配。
(五)重点工作。搭建县级“大托管”信息服务平台,成立镇级“大托管”服务中心,创新金融服务,加强质量监管。
(六)实施步骤。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工作主要分前期准备(2022年9月至10月)、示范推进(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总结推广(2023年11月-2025年底)三个阶段开展。
(七)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加强宣传培训,稳慎组织实施,强化督导调度,强化资金监管。
四、发文建议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建议以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施行。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