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监测结果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省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皖农合函〔2022〕855号)要求,我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本县被纳入监测的4家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了监测。现将监测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4日—10月21日。
公示期间对监测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南陵县籍山镇春谷中路136号)反映,联系电话:0553-6815089,0553-6815090。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