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理类别:A
王恒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通过积极争取上级农田水利项目,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2023年计划投资2925.68万元用于水毁水利修复及抗旱工程建设,同时,每年安排农业农村部门专项管护资金500万元,用于已建水利工程管护,包括塘坝、沟渠等农田水利设施疏浚、清淤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发挥重要作用。但我县农村河、塘、坝、渠点多面广,县级财力有限而配套投入不够,群众投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不高,部分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着淤塞、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
下一步,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争取上级项目。鉴于我县农田工程建管和财力现状,农水工程设施建设及管护仍以争取上级项目和投入为主,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补充的多元化投入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以项目建设解决存在问题。现阶段,主要是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水毁水利修复及抗旱工程维修项目,2023年,已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2.5万亩,比2022年增加1.85万亩,投资标准由亩均2250元增加至2500元,增加项目投资4787.5万元。
二、开展“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产权调整机制和耕地流转机制,大力推进“小田变大田”改革。项目实施中,要因地制宜,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统一规划布局,补齐农水工程短板,最大限度发挥“小田变大田”改革综合效益。
三、完善小农水建设工程奖补办法。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出台了《南陵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奖补办法》,通过两年多的实施,解决了一些农田水利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资金量不足、奖补内容单一、付款周期过长等问题,县政府将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对《南陵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奖补办法》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实施水毁工程修复和抗旱工程维修。认真落实《南陵县2022年水毁水利修复及抗旱工程维修方案》,由县财政统筹安排乡村振兴专项债或财政专项资金2925.68万元(按照合同价80%予以补助,不足部分镇级自筹),在全县8个镇完成堤防8千米、抗旱站4座、水闸5座、坝10座、塘坝4处、沟渠5.84千米的修复及维修,完成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项目12个,提运水工具及发电机等抗旱设备购置项目4个,抗旱用油用电补助项目3个。
五、优化工作机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田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并充分发挥基层政府、村组主体作用,细化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强化过程监管,督促指导镇村大力开展农田水利业务培训,积极培养农田水利方面的专业人才,成立工作专班,提高农田水利建设与管护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制定《南陵县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办法》,切实保障农田工程设施持久发挥效用。
感谢您对我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2023年7月7日
联系单位:南陵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682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