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县级验收销号公示
根据《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办〔2023〕18号)要求整改的“南陵县民生屠宰场污水处理站运营能力不足。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规模较小且设施老旧,部分管网破损,实际处理能力已无法满足现状需求,严重影响周边环境。”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并于2023年9月14日通过县级核查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南陵县民生屠宰场污水处理站运营能力不足。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规模较小且设施老旧,部分管网破损,实际处理能力已无法满足现状需求,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南陵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厂区内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措施,杜绝污水直排环境;
2.完成污水处理站扩能提升改造,污水应收尽收;
3.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四、目标任务
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完成雨污管网改造,雨污分流,所有污水均进入污水处理厂,无污水外排;
2.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1000吨污水处理厂,并已正常运行,做到了污水应收尽收;
3.新建污水在线监测系统一套,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应急处置措施及相关制度,同时在线监测系统已与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国发平台)连接,一旦发现超标等异常情况,将会及时向环保执法人员预警,建立了长效处理机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公示期间(2023年9月15日—9月19日),可通过来访、电话反映。
县农业农村局:0553—6823271
县生态环境分局:0553-6827021
籍山镇人民政府:0553-6822336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