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陵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决策实施后评估报告
为全面了解《2022 年南陵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实施以来的效果,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对该文件开展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评估主要通过部门自查自评等方式,重点对文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对制度设计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与科学性等进行论证,提出建议。
二、实施效果
1、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奖补政策、保障措施等方面,制定了南陵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了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2、方案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总要求,深入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动,进一步提升秸秆产业化、规模化利用水平。该文件调整了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进 2022 年秸秆综合利用各项重点任务实施。
三、评估结果
2022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制定、实施《2022 年南陵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我县压实了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通过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各类经营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政策支持,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多元化利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量24.95万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3.1%,进一步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