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12-13 17:11信息来源: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李强 字体:【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南陵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政办〔202221号)将于20231231日到期,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一二三产和五良融合发展,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南陵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实施的效果和我县实际,对原奖补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南陵县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政策规定

二、起草过程

20231016日,我局组织起草《南陵县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征求意见稿)》初稿。1130日提交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经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1211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专家论证会,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修改。1213日,通过易政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各镇、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政策规定(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分以下四个部分:

(一)资金安排和奖补对象。设立县现代农业产业发专项资金奖补对象在本县区域内注册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符合奖补条件的镇村、种养大户、农资经营主体。

(二)奖补类别共包括七个类别:一是推进现代农业五良融合发展;二是促进芜湖·南陵大米全产业链建设;三是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四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品牌建设;五是培育新业态,扶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六是加大金融政策扶持;七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申报程序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申报通知,经营主体在惠企政策网上超市线上申报,或者线下申报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由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统一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县自规局等有关部门(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县农业农村局将经审核、实地核查拟通过的奖补项目、奖补资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不少于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四)附则经营主体已享受中央、省、市出台的同类奖补政策的,按就高原则,不足部分县财政填平补齐同一经营主体的同一设备、同一项目补助只能享受本政策规定内的其中一项奖补,不得重复申报。如有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同时取消该经营主体(实际投资人)3年期申报各类涉农奖补资金资格。规定202411日起施行,暂定2年。

四、发文建议

政策规定(讨论稿)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建议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